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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能源局出台有关光伏产业的政策约13个,其中明确关于分布式光伏的就达5个。
成立刚满一年的摩拜单车,无需特别推广,目前的注册用户量早已超过1亿,日订单量最高超过2500万,据说利息加取费收入已经接近实现日均收支平衡。比如从金融理财思维出发、借鉴保险推广模式的晴天科技,比如在城乡结合部建设体验馆、通过口碑相传推广模式的首信阳光,比如以让利为吸睛点、借助微信推广模式的中普节能,再比如注重感情交流、拥有良好人际资源的上海泰联。
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注意到2011年8月1日光伏发电补贴电价出台的信息,也不是所有注意到这个信息的人都能懂得它的历史意义,但是这个信息已经给了许多人难得的创业机会。因为这个市场的诞生与互联网思维的诞生同步,因为分布式光伏市场互联网思维的痛点是两个:持续、规模获取电站能力和融资能力,于是一些追求互联网思维的人就从解决这两个痛点出发,开始了创业之路。在农村推广户用光伏,当前最有价值的推广方式是直观体验、口碑相传,而不是看似新奇的互联网概念在农村推广户用光伏,当前最有价值的推广方式是直观体验、口碑相传,而不是看似新奇的互联网概念。三年多的跟踪,两年多的研究,让老红大跌眼镜的是:目前在光伏终端市场创业的企业的成功商业模式,不是曾经寄予厚望的追求互联网思维的企业,而是采用看似简单、传统营销手段的企业。
面对户用光伏市场升级版智慧能源市场的正在到来,老红又有了新的关注点:一个是,在对家庭智慧能源想得明白却概括不明白的时候,能不能找到正确的实现路径?另一个是,中国企业总是服从户用光伏市场现实,特斯拉总是在用未来引导户用光伏市场现实,能够引导中国户用光伏市场的企业是哪家?参考资料:《震惊!中国有超10万家光伏企业,37%为一年内成立!》《碎片化是能源系统从封闭走向开放、构筑生态的机遇》《分布式光伏开发指南第一弹:得小卖部者得天下!》《2017年摩拜单车融资超10亿美元国际化进程持续增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老红对独特商业模式创业企业的关注重心变化了,不再是寄予无限期盼的互联网思维企业,而是另外几家创业企业。财政局将考虑,市补0.3今后参考国补0.42,也由国网先垫付,再拨付的形式。
这些问题需要核实和研究处理。经验在不断积累和摸索。这里,财政局是最终环节,是依据发改委的奖励名单进行发放补贴的。目前的拖欠问题,就是由于前面的环节不顺畅,造成财政局这边补贴无法按时发放。
这需要各方进一步协商。经紧急各方会议,财政局承诺,将于本月尽快发放市第二批奖励名单上的所有拖欠的补贴,补贴发放到16年12月底的发电量。
而发改委的奖励名单是依据国网的并网登记和光伏发电计量为依据的。由于一个区的某一户的问题解决不了,就可能影响一个区的整个奖励名单的延误。市补0.3元,是由财政局拨付给国网(每年2次),国网再支付给各个业主。而国补0.42元,按照发改委文件,是由国网先行垫付的(每年4次)。
这其中发改委的审核环节是最复杂和问题最多的。市里不管财政有多么紧张,也不会克扣光伏补贴。并解释了市补0.3元对于保证北京市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投资回收期的重要性。北京市财政局能够对民间的一遍文章反映如此迅速和认真,是完全出乎意料的,我们应该为市财政局点赞。
钱肯定有,放心财政局表示,市补的0.3元,按照财政预算法,钱早已经到位了。此文章引起了北京财政局的高度重视。
转达了业内对此事情的关注,以及迫切期待问题尽早解决的心情。日前,文章《北京市长期拖欠分布式光伏省级度电补贴0.3元》激起了业界狂澜,引起了相当大的反响,各地光伏粉丝们议论纷纷
新能源行业的户用端可谓是刚刚起步,这样的文章无疑对一种新模式下的新能源推广是致命的打击。实在是按耐不住内心的想法想表述一下,不是所有的零首付否是骗人的,之前某些媒体的大标题严重误导了不少人。市场上的零首付户用光伏系统商是鼓励居民少用电,靠发电获取收益的;对于有些公司免费运维时间短,低至3-5年,与还款年限完全跟不上,这样电站一旦在还贷期间出了问题需要客户承担维修费用,如果电站质量不佳,对客户来说确实是个麻烦事了;对于保险费由客户自己出这样的规定,或许有的公司处于成本的考虑,但是我知道的好多零首付户用商是这样承诺的,还贷期间的保险费用是由其公司来出的;对于每年给客户补贴600元这样的约定,不知道其他公司是如何约定的,是给现金呢,还是免费用电呢?还是其他什么样的方式呢?这个我希望广大客户签订的合同的时候要在合同里面做相关的约束。近日,网上流传着一些免费安装光伏电站是骗局的文章,这些文章似乎分析的头头是道,好像所有零首付安装的模式都是骗人的,恰巧小编之前参与过几个零首付户用的推广活动。这种模式是不是骗局小编不能确定,但值得肯定的是:部分分析还是合理的,比如电站造价太高,而贷款年限太短,那每年发电收益是否能够覆盖还贷,就有待商榷了;而电站一切风险都由客户承担,不管是否人为损坏,这样的方式确实就是霸王条款了;对于需要交纳2000-3000元保证金这样的行为,就不是真正的零首付了,零首付就是零首付,怎么还需要交保证金呢?对于贷款期间农户可以免费用电,不知道其它公司是如何宣传的,假如可以随意用电的话,那如何保障银行还贷呢。据我所了解江苏一些新能源公司的操作模式完全异于这种所谓的骗人的零首付模式。
贷款的主体是客户,但是承建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银行存有保证金,如客户或企业未及时补足还贷差额,银行会从公司的保证金中扣除该笔费用并要求公司补足保证金。目前变质光伏贷已经得到有关部门的查处及遏制,决不允许在户用光伏市场上再次让用户伤心,让认真为老百姓带来福利与收益的良心企业伤心!请广大老百姓务必擦亮双眼,不因一颗老鼠屎而放弃了正规的增加收益的渠道。
至于电站所有权,那必须是客户的,怎么会是公司的呢,如果有这样的约定客户是绝对不能认可的。这几天又不少朋友来电话咨询我关于零首付的问题,虽然我也表述了我个人的看法,但是我不能打消所有人对于这种模式的疑虑,因此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让广大的行业内外朋友了解并非所有零首付安装的模式都是骗人的,所有事情都要一分为二去看待,一刀切的观点不值得提倡!小编总结下来,网上所流传的零首付骗局模式主要为:1、抬高电站造价。
由于前12年发电产生的收益要用来偿还银行贷款,因此电站发出的电不能被客户随意使用,否则如何够偿还贷款呢。这样一来,用户的切身利益得到了保障,为了满足还款需求,建设方也不敢用质量差的产品。
对此,据我所了解的一些新能源公司和客户有约定,每年保证客户1000元收益,如客户使用电站发出的电,是要按照居民电价结算的,否则随意使用电站发电的话公司就算有三头六臂也是补足不了差额的,所以有些公司打着免费用的口号,更不值得信任了。大致如下:户用集成商与多家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了光伏贷合作协议,约定经公司推荐的客户可在银行采用零首付模式进行全额贷款,电站造价4万元,电站容量5KW(算下来8元/W),银行贷款12年,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用每月电费收益来偿还贷款,还贷不足部分由企业补足差额。有的光伏公司将电站造价抬高至12元/W,甚至更高,但是贷款年限却设置成10年甚至更低;2、电站一切风险由客户承担,比如电站维护维修,电站设备损坏,拆迁,被破坏,补贴发放不及时等一切损失都由客户来承担;3、客户需要交纳2000-3000元不等的保证金,合同到期后,光伏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予以退还;4、贷款期间客户可以免费用电;5、免费运维时间短;6、保险费由客户自己出;7、每年给农户补贴600元左右;8、电站所有权是公司的。此外,还有文章称,有些企业为谋取最大利益而使用劣质组件及配件根本无法保证系统使用寿命及理论发电量值,而且企业也根本不想保质保量,此类型企业只需在前三四年内尽可能的忽悠老百姓签署银行贷款协议就达到目的,每签署一家该企业就可获利一万余元,那么当忽悠的数量足够多时,也就是企业跑路之时。
针对网上所分析的这些骗局,我们的广大客户朋友们确实要擦亮眼睛,谨慎选择经销商,不要被夸大的利益所诱惑,但目前国家确实在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很多银行也都出台了相关的光伏贷政策,顺势而为,采取零首付的方式,对农村有独立产权住宅的老百姓来说,确实是一种福利,不要因某些被某些利欲熏心的人一些钻空子行为而十年怕井绳由于前12年发电产生的收益要用来偿还银行贷款,因此电站发出的电不能被客户随意使用,否则如何够偿还贷款呢。
至于电站所有权,那必须是客户的,怎么会是公司的呢,如果有这样的约定客户是绝对不能认可的。近日,网上流传着一些免费安装光伏电站是骗局的文章,这些文章似乎分析的头头是道,好像所有零首付安装的模式都是骗人的,恰巧小编之前参与过几个零首付户用的推广活动。
这样一来,用户的切身利益得到了保障,为了满足还款需求,建设方也不敢用质量差的产品。贷款的主体是客户,但是承建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银行存有保证金,如客户或企业未及时补足还贷差额,银行会从公司的保证金中扣除该笔费用并要求公司补足保证金。
针对网上所分析的这些骗局,我们的广大客户朋友们确实要擦亮眼睛,谨慎选择经销商,不要被夸大的利益所诱惑,但目前国家确实在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很多银行也都出台了相关的光伏贷政策,顺势而为,采取零首付的方式,对农村有独立产权住宅的老百姓来说,确实是一种福利,不要因某些被某些利欲熏心的人一些钻空子行为而十年怕井绳。大致如下:户用集成商与多家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了光伏贷合作协议,约定经公司推荐的客户可在银行采用零首付模式进行全额贷款,电站造价4万元,电站容量5KW(算下来8元/W),银行贷款12年,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用每月电费收益来偿还贷款,还贷不足部分由企业补足差额。据我所了解江苏一些新能源公司的操作模式完全异于这种所谓的骗人的零首付模式。这种模式是不是骗局小编不能确定,但值得肯定的是:部分分析还是合理的,比如电站造价太高,而贷款年限太短,那每年发电收益是否能够覆盖还贷,就有待商榷了;而电站一切风险都由客户承担,不管是否人为损坏,这样的方式确实就是霸王条款了;对于需要交纳2000-3000元保证金这样的行为,就不是真正的零首付了,零首付就是零首付,怎么还需要交保证金呢?对于贷款期间农户可以免费用电,不知道其它公司是如何宣传的,假如可以随意用电的话,那如何保障银行还贷呢。
此外,还有文章称,有些企业为谋取最大利益而使用劣质组件及配件根本无法保证系统使用寿命及理论发电量值,而且企业也根本不想保质保量,此类型企业只需在前三四年内尽可能的忽悠老百姓签署银行贷款协议就达到目的,每签署一家该企业就可获利一万余元,那么当忽悠的数量足够多时,也就是企业跑路之时。这几天又不少朋友来电话咨询我关于零首付的问题,虽然我也表述了我个人的看法,但是我不能打消所有人对于这种模式的疑虑,因此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让广大的行业内外朋友了解并非所有零首付安装的模式都是骗人的,所有事情都要一分为二去看待,一刀切的观点不值得提倡!小编总结下来,网上所流传的零首付骗局模式主要为:1、抬高电站造价。
对此,据我所了解的一些新能源公司和客户有约定,每年保证客户1000元收益,如客户使用电站发出的电,是要按照居民电价结算的,否则随意使用电站发电的话公司就算有三头六臂也是补足不了差额的,所以有些公司打着免费用的口号,更不值得信任了。市场上的零首付户用光伏系统商是鼓励居民少用电,靠发电获取收益的;对于有些公司免费运维时间短,低至3-5年,与还款年限完全跟不上,这样电站一旦在还贷期间出了问题需要客户承担维修费用,如果电站质量不佳,对客户来说确实是个麻烦事了;对于保险费由客户自己出这样的规定,或许有的公司处于成本的考虑,但是我知道的好多零首付户用商是这样承诺的,还贷期间的保险费用是由其公司来出的;对于每年给客户补贴600元这样的约定,不知道其他公司是如何约定的,是给现金呢,还是免费用电呢?还是其他什么样的方式呢?这个我希望广大客户签订的合同的时候要在合同里面做相关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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